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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我從未停止愛你

作者:娜塔莎˙德拉尼希

日期:2016/02/06

我從未停止愛你  

  一本亂七八糟自以為浪漫派的小說,令人作嘔但基於尊重作者、書本與尊重愛情的立場還是勉為其難地翻完,硬是逼自己要寫出些什麼心得,爛書,但沒好處的話不會被出版。書海無涯嘛!找書還是會找到一些爛書,但爛書值得被比較,也值得拿來分析他的不完美。

  故事纏綿浮誇,一些可以簡單用一個影像帶過的東西被刻意拉長,有點像是現代版的少年維特的煩惱,少年路卡、少女朵拉,不停的錯過對方,不停的創造一些浮誇的情感。好吧!作者偶爾加了些「李爾王」、「契訶夫」、「佩脫拉克十四行情詩」這些我不大懂得藝術經典,然後鑲上「聶魯達」的詩,然後配一點意識流的寫作方法,然後蘸一些翻譯家華麗的辭藻,你才勉為其難的去讚美這本書,說它是現代版的少年維特的煩惱。「它歌頌了愛情!」、「它是二十一世紀的偉大愛情鉅獻!」、「它提供了人們幻想,去勾勒了一些關於「真愛」的形骸!」—你會覺得對方就是你自己,你在十年後、三十年後、甚至六十年後都不曾停止思念過對方,你看見對方就想做愛,你如果犧牲了對對方了「愛」你會痛徹心扉、想要昏倒、想要嘔吐,你會在每次但到對方時都悸動,你會避免在非對方的人身上找尋對方的影子……。

  喔。但是活了十九歲,我不曾感嘆或是意識到愛情的偉大,相對的,我只看見了愛情的脆弱,那些吹彈可破的婚姻,那些受到渲染而變得模糊的感情,那些明明不是愛輕卻被冠上愛情名稱的面具,那些不夠深、不夠精準而能感動人心的假愛。簡單來說,我才不相信真愛。又或者也許真的有真愛,但我們可能直到老死了,都不會意識到自己錯過了真愛,我們會安逸於像是朵拉對於安德烈,或是路卡對於克拉拉的情感,我們不會發現到自己的痛徹心扉,我們在那個非對方懷孕時不會想要嘔吐,也不會在那個非對方向你求婚時感到質疑。再明確一點講,我們會習慣於那個「非對方」。可能是我還沒遇到真愛也無妨,現階段的我,寧可相信人類「從眾」、「妥協」、「習慣」的力量,也不會去信任什麼無堅不摧的海誓山盟,不會信任有所謂靈魂伴侶,是罷,我可能只是還沒經歷到罷了,十九歲後的人生,你仍要這樣不停地說服著自己,直到死亡。可能老死了都不會解開封印。愛情小說最喜歡做的,不是幫你摸清現實,而是提供你一個幻想,而你明知道幻想不會存在,但你仍舊沈浸於這些不切實際的遐想裡。

  真愛究竟是什麼?我想像過千萬種,不,應該是億萬種與真愛相遇的情形,可能是偶像劇裡面常演的不小心撞到的路人、可能是青春電影裡面常出現的課堂借筆記、傳紙條、可能是某個舞會某家夜店中邂逅並且暢談人生的靈魂伴侶。然而,我活了19年,(每天來點負能量)地說,似乎從來沒出現過真正的愛情。彷彿你越是期待,你期待的事物離妳越遠。 崇拜、喜歡、愛是三個不同的東西需要被畫得清清楚楚。十九歲大概不懂愛,父母親希望你繼續等待,可能要等到四、五十歲你才能(勉勉強強)地找到愛吧!what is love?被反覆傳送多個世代的無解問題,多少陳腔濫調的解答,似乎每個人對愛的定義都不一,彷彿你必須親身經歷過,才能用你自己的語言去詮釋愛。

  喜歡倒是有(嗎),國中小不乏喜歡上班上最帥、最壞、或是跑最快、成績最好的男生,反正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家都愛他,你好像就理所當然的「喜歡」上他,說真的,不管高瘦矮胖醜帥。最矛盾的是,當你又長大了,你慢慢瞭解到,這些「喜歡」不就只是「崇拜」,就像蚜蟲可以與螞蟻共生,但似乎沒有牠牠也能活下去。你能了解嗎?大概就是在畢業後,不,甚至更短—在一個寒假或一個暑假後,你對他的思念就越來微弱了。就像你超過二十天不見一個人,你就會忘記這個人的一切。這種感情甚至不能稱作「喜歡」,因為你之所以開始把焦點放在這個人的身上,只是因為想模仿別人的喜歡罷了。仔細觀察你的心臟,他那麼頻繁規律地跳動,你自以為看見某個「他」你會心跳加速,殊不知只是因為大家都這麼心跳加速罷了,而當你意識到了這種從眾的行為,往往都是你停止單純崇拜卻丟臉地詮釋成喜歡的行為之後。崇拜完完全全也可以解釋成「迷戀」,就像「迷戀」偶像一樣,只是有個離你較近的偶像,你會在走廊故意經過他們班,你會在下課時到操場左顧右盼,你會喜歡坐校車,你會瘋狂地談論著你「崇拜」的人,但你不會在很久沒看到他時還會為他心動,你不會在下一個你「崇拜」的人出現時還惦掛著他,你也不會思念他或想要念聶魯達的詩給他聽。

  總之,活了十九年,國中小的單純迷戀已經被我拋諸腦後,到台北後曾經有的「喜歡」也在我升上國三、上高中後被稀釋成「崇拜」。高中女校時期,幾乎對異性免疫,有時還會憎恨,有時還會想幹什麼不變成同性戀男人永遠不懂女人男人都是禽獸下半身思考的動物,總之很多,但是令人心煩的是,高中三年與男人隔絕聯誼也無用,已經慣性忽略男人,自動封藏情慾,結果情慾卻在大學硬生生地被扒開。然而,我的愛情始終沒有來,至少在大一上,仍然模模糊糊恍恍惚惚,我可能有了「崇拜」情,但始終不至於「喜歡」。而女人最可悲的是,你把自己鎖在安逸的甕裡,有時也懶得找出口,偶爾會在夜裡低吟或咆哮,但是隔天起來還是寧可待在假掰的無情慾壺甕裡,或是偶爾早睡,卻又在睡夢中遇見情慾,或是早起做白日夢,然後為微笑吃早餐一切順其自然,或是偶爾看些浪漫片,活在別人的愛情裡。可是,你永遠不出走,彷彿已經習慣了謊言,真是太可怕了,一個人竟然忘記自己在說謊。

  倉促地結論,越長大越能分辨情慾的三層金字塔,都是對男人(以我來說)的渴望,只是不同程度與層次的情感罷了,嗯哼!於是長大了以後,我們可能也許大概maybe或許更難交到男女朋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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